在巴黎的日子裡,除了每天早上固定的上課時間外,就是到珈啡館裡泡上半天,剩下的時間就是窩在家裡看電視,當然,每天過這樣的日子是會泛味的,於是在朋友的相邀之下,每星期五都去參加他們的Party。
一個月後,一次Party到隔日早上5:00,因為還沒地鐵可坐,就索性地走路回家,路程居然長達二個多小時,超乎意外的遠,遠歸遠,也

法國警察
還是走到了七點多,終於回到了我狗窩巷口的墓園外。
那天我穿著迷彩大外套,一副自以為酷的樣子,這時遠方傳來了一陣警車的警笛聲,我並不以為意地繼續向前行走,突然警車在我的身旁緊急煞車,停了下來。
一名警官喝斥住我,單純的我只是轉頭向他們打了一聲招呼,繼續向前行走,警官緊張了,夥同其他三名警官突然下了車,直奔我的面前擋住我,當時腦子裡千思萬緒全擠到小小的腦殼裡:是假扮的警察來搶劫?是外國人而被捕了?即將要遭到囚禁了?種種惡劣的心情一次湧入。
警官說話了:會講法文嗎?
我說:一點點!
警官:英文呢?
我說:會!
當然之後他就問了我一些關於我是哪裡來的,在這裡做什麼?正當我要伸手進上衣的內口袋時,他退了一步,緊張地用槍指著我,是四個人同時用槍指著我,我看傻了眼,於是開始大笑,我說我只是要拿我的學生居留證,這時他們才將槍放下,他們正要離去時,一名菜鳥(大概是菜鳥,因為他特別警張)忽然大叫說我的左口袋有東西,他們又將槍指著我,他們更緊張了…
警官小心地慢步移動至我的身旁,像是拆彈小組般的,將口袋中的東西慢慢擠出;你可以想像冬天警察冒汗的樣子嗎?;警官繼續擠,露出了一個角,警官大叫,他一擠出,其他三人退了一步,原來只是一個空的煙盒。
難怪許多法國電影裡的警察不是神經質,就是笨拙不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