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劇訴說故事的方式是:只有使用身體;它是不誇張的、不大聲演說式的;它唯有運用身體創造一幅虛構的圖像。在默劇中有一些東西是可以清楚地傳達這些圖像給觀眾的。

       第一,必須擴大演出的動作:姿勢、運動、身體的反應,即使一些小小的動作也必須要誇張化。但是這些誇大決不是只有外在動作的誇張而已。就像所有的演出一樣,動機是隱藏在行為描述的背後,所以默劇是架構在這些真實的基礎上,而後加以擴大。默劇並沒有描繪一種情感—它並不會在沒有任何物體的空氣中多做解釋;它是體驗情感,放大結果的。換句話說,如果觀眾不相信默劇演員的呈現,他們不會再想看第二次,所以他必須要在做下一個動作姿勢前,完完整整地呈現上一個動作。    

桃園  大溪藝文之家

桃園 大溪藝文之家

第二,他必須分清楚他的每一個動作,事實上是:每一個部分的每一個動作。在排練時,就必須這樣做。舉例說明:首先舉起他的手臂,然後停,將手放低放在口袋旁,停止,將手放進口袋裡,停,拿出一把鑰匙,停,將鑰匙拿到鑰匙孔前,停,將鑰匙放入鎖中,停,轉動,停,開門,停,諸如此類。他必須要將每一個動作按照這樣的方式去做,運用清晰的動作、強烈的念頭、方正的角度,去完成他的動作。

      第三,默劇可以去作為每一個動作的結束點。比方說,在做下降的動作之前,他會將手臂上舉,做一個相反方向的動作,然後,在做下降動作的時候就更能清楚的表現出來。要在做到前面所述的動作前,他可能會先做一個雙手被往後抬,而後往前揮舉上去,結束在下降的動作上,這樣,他就完成了一個非常良好的視覺溝通傳遞上,而他也提供了更多的流動性,更多優美的姿態讓觀賞者觀賞;我們最主要的關切點是:溝通。當然,我們也沒有忽略掉優美的肢體呈現。

      擴大、分開與結束的動作像是一種風格,目的是要讓坐在後排觀眾席上的人能夠看清楚舞台上發生了什麼事,演員在傳達些什麼。最主要的目的是:被看見。如果所呈現出來的動作是幽雅地或美麗的,那麼我們會視之為是一種額外的收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