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劇是一種具有強烈風格的動作形式。
它不是一種跳舞。它所要求的是真實地情緒、演員的專心和表演動機。默劇所關切的是:當表演的時候是與劇場演員相同的,而非與舞者相同。在跳舞方面曲線是構架在固定的身型之上。表演內容則是技術呈現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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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舞者而言所關切的是 “我去哪裡?”、 ” 我將如何到那裏?”、”我將從舞臺後面的右邊到舞台前半部去嗎?” 而且,如果這樣做”我要跳躍嗎?要旋轉?跳過?滑動?滾轉?還是旋轉?”舞蹈最重要的是身體的形狀。觀眾希望看見舞者高難度的大跳躍,令人驚異的平衡動作;他們想要看見人的動作超越極限。
他們想要看見美麗的形體;故事才是其次的重要。
演員則關心的是情節和角色。他的問題將會是:”我正在做什麼?” 以及 ” 我為什麼做?”,這包括了他的動機是甚麼?故事內容是甚麼?角色的意圖和動作是甚麼?而且不以身體的形態為表演為主體。在這情況裡,形體,是一種敘述的傳達媒介,構架在一個故事之上的。
默劇在教學的時候該關注的是身體的型態是否正確。
默劇演員一再地練習默劇技術直到他們將默劇的技術融合成為他們的第二本性為止,然後在表演中,他要忽略掉默劇的制式化技術而專注在動作的問題之上: ” 我正在做什麼?” 以及” 我為什麼做它?” 當然,他要使用所有已經練習過的技術來傳達這些訊息,當然我們不能忘記的是他只用身體作溝通,不能說話。但是如果他在做這樣的演出時,只關心技術層面的問題,他所表現的只是一段外在的、膚淺的,無法感動觀眾的表演。
所以默劇是有動作的演員而不是一個演戲的舞者。默劇是一種個性化的動作演出,並非一種 “劇場-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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